发布时间:2019-07-16 23:47: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根据省、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和桃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源县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3号):部分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科学意识既不牢固也不清晰,存在对绿色转型的畏难情绪、对功过逆转的埋怨情绪、对攻坚硬仗的厌战情绪、对高压问责的避险情绪。
主体责任单位: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监管责任单位:中共常德市委组织部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科学意识,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整改措施:
1.强化教育培训,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2.强化工作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
1.充分利用青干班、科干班、党组织书记培训班等各类领导干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载体,结合教育工作特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融入培训课程内容,突出了蓝天保卫战、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现实任务,通过贴近工作实际,强化领导干部、党员干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意识、主责意识。
2.进一步健全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责任考核体系,将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察和年底述职测评的内容之一,要求领导干部在年度述职报告中,把生态建设作为重要部分进行阐述;把环保责任落实情况作为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将县环保部门纳入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拟提拔重用的干部事前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对违反环保工作相关规定的领导干部,根据要求进行组织处理。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7日-7月21日
受理部门: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736-6612380
联系地址:桃源县漳江街道渔父北路18号
中共桃源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6日